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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⑴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⑵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Ⅰ.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体本合同项下建筑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Ⅱ.完成水 电 热 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 通

Ⅲ.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Ⅳ.完成办理下列手续(包括各种证件 批件 规费 ,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Ⅴ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位置

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⑷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⑸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⑹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⑺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工程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